2018年3月27日星期二

复仇文化的存在意义



前些天张扣扣替母复仇杀人一案,引发议论纷纷,涉及的议题也相当多。我们可以从中看到公权力的缺位、也可以看到人们对法律权威性的不信任、看到传统文化对孝和复仇的肯定和赞颂等等。

具体案情如何我们不去深究,只是最近看书恰好看到北大法学院教授苏力再版新书《法律与文学》以《赵氏孤儿》的复仇故事来讲述复仇的正当性,改变了我对张扣扣案的观点和立场。


从生物进化的角度,复仇有利于人类的自我保存,因为复仇的“实际作用都是要打击侵犯者,给对方施加某种痛苦,使对方不敢继续或不再侵犯,从而保存了自己。”,这样的人才能生存下来繁衍更多的后代。

在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,如果没有复仇能力对他人形成威慑,自己迟早要成为弱肉强食的对象。

而且复仇最典型的特点就是滞后性,如张扣扣般的“君子报仇,十年不晚”,正因为有滞后性,所以有了理智的参与,有了细密的算计和安排,使得强者也惧怕弱者的复仇。

经济学博弈论:一报还一报的最优策略

在博弈论研究的重复博弈中,最优策略是“一报还一报策略”,这个策略不仅有效的制止被人欺负,还能促进合作的达成,甚至最后促进了人类文明的诞生。

在进化论中,人类有亲缘利他行为,在复仇中就是亲人有为亲人复仇的义务,所以张扣扣“子报目仇”显得天经地义,本来,如此发展下去,随着亲人参与规模的扩大,势必演化成家族世仇的仇恨循环,

但是,根据社会学研究,随着复仇规模的扩大,复仇双方很容易找到同一批人群,他们往往成为调停者。

此外,人数多了不利于合作,各自打着自己的小算盘,而且组织成本极高,很多人都会出现责任懈怠和搭便车行为。

复仇成为一种意识形态

如果只从生物进化的角度来看,随着复仇的时间延长,仇恨很容易被淡忘,所以光靠生物学动力,复仇很难解决被淡忘的问题,于是文化动力成为主要动力,就是社会文化支持复仇的正义性,哪怕造成了过度复仇的后果,所以张扣扣赢得了如此多人的支持。不复仇,反而被认为不忠不孝。

复仇在文化的推动下被制度化,成为人们普遍的义务,甚至民间出现一种种赞美和鼓励复仇的社会意识形态。

复仇制度的衰落:中央集权的兴起

复仇的制度化在秦汉之后开始衰落,原因在中央集权的兴起,公权力代替私人的复仇以避免的复仇的扩大化,维持统治的稳定。

但是,中国古代因为统治技术的局限,法律很难深入基层组织和偏远地区,在这些地方,复仇仍然是维护社会正义的一种自我方式。

现代社会,虽然统治技术“一插到底”,但是,因为出现贪官污吏,或者有人把持公权力一手遮天,或者法律不作为,都可能导致复仇行为的出现,甚至赢得舆论的支持。

有人说中国法律和美国法律的区别:中国法律.txt;美国法律.exe.。如何转化格式,我想,这是解决复仇行为的关键所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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